证券代码:301092 证券简称:争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3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将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3 名,独立
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沈建华先生、汪选明先生、劳法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张贵清先生、游剑先生、祝锡萍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祝锡萍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核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候选人中,拟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等情形,且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游剑先生、祝锡萍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张贵清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培训证明。
按照相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均将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在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1 日
附件: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沈建华先生:1962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研究生学历,中级工程师,中国膜工业协会离子交换树脂分会副理事长,曾任杭州市余杭区人大代表,获得余杭市首届政府特殊津贴、余杭市劳动模范、杭州市十佳杰出青年、杭州市民营科技新星等荣誉。曾任争光集团研究所所长,争光集团一分厂厂长,漂莱特争光生产经
理。1996 年 2 月至 2000 年 1 月任争光树脂总经理,2000 年 1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争光树脂董事长兼总经理,2007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建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6,948.00 万股,占总股本的 51.64%,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沈建华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和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汪选明先生:1954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初中学历。1971 年下乡插队于余杭区宏畔村胜利大队,曾任
争光集团三分厂副厂长,1996 年 2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争光树脂董
事、副总经理,2007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选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1,334.18 万股,占总股本的 9.92%,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汪选明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和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劳法勇先生:1948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高中学历。曾任争光集团实验室实验员、争光集团党委办公室主
任,1996 年 2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争光树脂董事、副总经理,2007
年 12 月至 2022 年 2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07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
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劳法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1,334.18 万股,占总股本的 9.92%,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劳法勇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和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贵清先生:1969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工学博士,中南大学冶金与环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有色金属行业冶金分离科学与工程重点实验主任,中国有色金属学会稀有金属冶金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膜工业协会电驱动膜专业委
员会委员。1994 年 4 月至 1997 年 8 月任中南工业大学助教,1994 年
4 月至今先后任中南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贵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
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游剑先生:1975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博士学历,教授。入选“国家万人”计划、科技部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曾任丽珠医药集团技术员,美国 MD 安德森癌症中心博士后,现任浙江大学“求是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附属一医院双聘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游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祝锡萍先生:1962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任浙江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浙江省中小企业创业指导师(首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祝锡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
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