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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康股份: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8

亚康股份: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085        证券简称:亚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9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
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公司监事会提名徐清女士、李玉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与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届监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备查文件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5 月 17 日

    附件:监事简历

    徐清女士,1968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1990 年 7 月至 1991 年5 月,牡丹江市郊区企业公司,担任职员;1991 年 6 月-1995
年 5 月,黑龙江省水田机械化研究所,担任财务科科员;1995 年 6 月-2002 年
12 月,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农业银行,担任科员;2002 年 12 月-2014 年 5 月,黑
龙江省牡丹江市财政局,担任科员,并于 2014 年 5 月退休。2014 年 5 月至今,
历任亚康有限和亚康万玮财务经理、内审经理、监事会主席。

    截至公告日,徐清女士通过天津祥远顺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759,349 股,通过天津恒茂益盛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300 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5.96%。徐清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徐江先生为姐弟关系,除上述情况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 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李玉明先生,1969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1990 年 3 月-1992 年 11 月,四川武警二支队,担任战士;1993 年 1 月-1997 年
1 月,中铁三局四处,担任工人;1999 年-2000 年,北京亚康中宏科贸有限公司,担任商务经理;2001 年-2002 年,北京市亚康世纪科贸有限公司,担任商务经理;
2002 年-2005 年 3 月,北京市亚康万维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商务经理;2005 年 3
月至今,历任亚康环宇、亚康有限和亚康万玮商务总监、监事。

    截至公告日,李玉明先生通过天津恒茂益盛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94,008 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8%。李玉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
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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