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80 证券简称:百普赛斯 公告编号:2025-053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
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
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的情况
鉴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和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公司注册资本由 120,000,000 元人民币变更为167,848,198.00 元人民币,公司总股本由 120,000,000 股变更为 167,848,198股。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注册资本办理工商变更。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实际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的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将相应废止,现拟对《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条款详见附件。在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与职责。
除附件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无实质性修订。无实质性修订条款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的调整、条款引用序号的修改以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等不影响条款含义的字词修订。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全权负责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等具体事项。本次工商变更登记事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三、修订、制定部分制度的情况
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及制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制度名称 类型 是否需要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1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3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修订 否
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5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6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 修订 否
作细则》
7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8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是
9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修订 否
10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1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2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修订 是
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13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4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修订 否
15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修订 是
16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修订 是
17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修订 否
度》
18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 修订 否
追究制度》
19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0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1 《远期结汇售汇及外汇期权业 修订 否
务管理制度》
22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修订 否
23 《总经理工作细则》 修订 否
24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 制定 否
制度》
25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 制定 否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6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制定 是
制度》
27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 制定 否
度》
28 《内部审计制度》 制定 否
上述修订、制定的内部治理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部分制度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2 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六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20,000,000.00 元(以下如无特别指 167,848,198.00 元(以下如无特别指
明,均为人民币元)。 明,均为人民币元)。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
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的产生或变更经董事会全
体董事过半数决议通过。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
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
新增 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
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
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 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 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 股东、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 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 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 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 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 起诉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 以起诉股东、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级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
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 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 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 务);工程管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 务);工程管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 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 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
口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 口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玻璃仪 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玻璃仪器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 器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工程和 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基材料技 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 术研发;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类医疗器械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 料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器仪表销售;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实 类医疗器械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验分析仪器销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 器仪表销售;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实展;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 验分析仪器销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 展;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企业 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企业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
平、公正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