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77 证券简称:星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3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近日,公司收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陆加龙、崔齐齐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由于项目合伙人离职,现改派王露和崔齐齐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
王露,项目合伙人,201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 4 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上市公司(包含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 家。
王露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