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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瀚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7

新瀚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076        证券简称:新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9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电话视频会议相结合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0日以电话和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4人,分别为董事闫博先生、黄和发先生、仇连明和李国伟先生。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严留新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7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48)。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秦翠娥女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为保障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陈年海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7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3、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34,524,000股。鉴于上述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3月22日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或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过本次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160.00万股调整为208.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36.00万股调整为176.80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4.00万股调整为31.20万股,授予价格由12.77元/股调整为9.36元/股。公司董事严留新先生、秦翠娥女士、严留洪先生、陈年海先生、李国伟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其关联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经审议,董事会其他成员一致同意《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7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数量和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3年10月26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经审议,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3年10月26日,以9.3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授予7.80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7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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