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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75 深市 多瑞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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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瑞医药: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公告日期:2021-09-28

多瑞医药: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简称:多瑞医药                                  股票代码:301075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Tibet Duo Rui Pharmaceutical Co.,Ltd.

    (西藏昌都市经济开发区A区生物医药园1号楼3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特别提示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瑞医药”、“西藏多瑞”“本公
司”、“公司”或“发行人”)股票将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相同。
二、投资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20%。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新股上市首日涨幅限制 44%,跌幅限制比例为 36%,之后涨跌幅限制为 10%,创业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流通股数较少的风险

  上市初期,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36 个月或 12 个月。本次发行后,公
司总股本为 8,000.00 万股,其中上市初期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为 2,0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的“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产品结构单一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产品醋酸钠林格注射液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34,833.25 万元、44,901.86 万元和 45,866.94 万元,占公司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9.85%、99.91%和 93.57%,占比较高,存在产品结构单一的风险。

  结合国内医药行业最新监管政策和发行人自身情况,可能对发行人醋酸钠林格注射液销售收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主要包括医药行业政策变革和市场竞争态势两方面:一方面,近年来医药行业相继推出一系列改革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地方医保目录调整、国家和地方带量采购扩面、化学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化学注射剂质量提升等,增加了公司所面临经营环境的不确定性。相关行业政策对发行人核心产品销售的具体影响详见招股说明书之“六/二、公司所处行业的
基本情况/(三)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政策及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2、行业主要政策及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另一方面,科伦药业旗下湖南科伦、贵州科
伦相继于 2017 年 11 月、2018 年 2 月取得醋酸钠林格注射液的药品注册批件,
石家庄四药、石药银湖制药分别于 2017 年 11 月、2018 年 7 月取得醋酸钠林格
注射液的药品注册批件,莎普爱思于 2019 年 9 月取得醋酸钠林格注射液的药品注册批件。随着取得醋酸钠林格注射液药品注册批件的厂家数量增加,公司所处细分产品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对公司现有市场份额造成一定的冲击。

  未来,若主要竞争对手在醋酸钠林格注射液市场准入方面逐步缩小与发行人的差距,同时主要晶体液竞品在发行人原医保省份或主要非医保省份对公司醋酸钠林格注射液的市场份额带来较大冲击,将对公司核心产品的持续销售能力造成较大不利影响。在前述假设下,如发行人重要在研产品不能及时取得药品注册批件并有效打开销售局面,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成长性将受到较大影响,提示投资者关注该等风险。

  短期内,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醋酸钠林格注射液的格局仍将持续。中长期看,公司正围绕血浆代用品、急抢救用药、儿童用药、精神类用药等领域加快新产品开发,以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如果公司新产品研发及市场推广不达预期,而现有核心产品的市场竞争格局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

  随着医保覆盖面持续扩大、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快、不少高价新药相继进入医保目录,我国医保支付压力日渐增大。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缓解医保支付压力,国务院及卫健委等出台了一系列控制药品价格的政策文件:2015 年 5月 6 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要求“力争到 2017 年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 30%左
右”;2015 年 10 月 27 日,国家卫计委等 5 部委发布《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疗
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若干意见》,要求控制医疗费用增长速度,降低药品和耗材费
用占比;2018 年 11 月 15 日,随着“4+7”试点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文件发布,带
量采购政策正式落地;2019 年 1 月 1 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国家组
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第二批药品的集中带量采购。

  上述政策加剧了医药市场的竞争,带来药品降价压力。随着国内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药品集中采购招标制度等政策举措的不断深化,国家主管部门可能继续加强医保控费力度,公司核心产品的销售价格将面临下调风险,如果价格下降未带来销量增长,抑或销量增长幅度不足以填补价格下降空间,公司经营业绩将存在下滑风险。
(三)国家药品带量采购的相关风险

  国内药品带量采购政策分为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核心产品醋酸钠林格注射液尚未被纳入国家带量采购目录,而仅在武汉市、广州市、新疆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起的“2+N”联盟 等个别城市或部分省份被纳入地方带量采购目录,其中武汉市顺利中标,广州市因价格因素未能中标,“2+N”联盟集中采购中选药品采购周期原则上为 1 年,发行人醋
酸钠林格注射液未中标,中选结果已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结束公示期,目前已进
入分批实施阶段。

  上述集中采购政策对发行人现阶段业务的综合影响相对较小。从国家带量采购的政策内涵来看,公司核心产品在短期内纳入国家带量采购的概率较低。未来,若公司核心产品在主要销售区域被纳入地方带量采购且未中标,则将对公司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格局造成较大不利影响。同时,若在地方带量采购中中标,公司核心产品的销售价格可能出现较大幅度下滑,若销量的增加未能填补价格下降空间,将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从销售单价变动、竞品中标情况来看,公司醋酸钠林格注射液塑瓶产品在武汉市 2019 年地方集采的中标价格较公司该规格产品在湖北省挂网价格下降32.66%,竞争厂家贵州科伦醋酸钠林格注射液产品在广州市 2018 年地方集采中中标,对公司核心产品在广州市公立医院的销售造成较大不利影响。公司醋酸钠林格产品在“2+N”联盟 2021 年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未中标,本次联盟地方集采的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 11.96 万袋占公司报告期各期总销量的比重分别为3.03%、2.68%和 2.47%,预计本次“2+N”联盟地方集采未中标可能对涉及省份
的销售带来一定不利影响。未来随着国内地方带量采购逐步扩面,若公司核心产品未能中标而竞争对手中标,将导致公司在该地区的市场份额下滑,进而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未来,如果已实施地方带量采购区域的中标价格被其他未带量采购省份陆续采集,则将对公司核心产品的销售价格体系带来较大冲击,进而对公司销售收入带来较大不利影响。
(四)公司产品被调出地方医保目录的风险

  2019 年 7 月 22 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管理制度
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提出:国家统一制定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各地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执行,原则上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药品。同时,《意见》秉持杜绝增量、规范存量的原则,要求各地原则上在 3 年内完成清理规范,并同国家
政策衔接。2019 年 8 月 20 日,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国家
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9 年版)。

  对于药品生产厂家而言,如果其品种未能进入新版国家医保目录,则不能像以往通过增补地方目录来“补票”,只能重新考虑产品策略而成为自费药。目前,公司核心产品进入了湖北、湖南、河北、云南、安徽等多个省份的地方医保目录。2021 年以来,公司醋酸钠林格注射液产品已相继从河南省、山西省、甘肃省地方医保目录中调出。在过渡期内若公司主要产品不能顺利进入下一轮国家医保目录,且公司主要产品在非医保省份的销售增长未能符合预期,导致不能有效弥补相关省份将醋酸钠林格注射液调出地方医保目录带来的不利影响,同时公司后续在研产品不能及时上市填补潜在销售缺口,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进一步来看,随着过渡期内地方医保目录的逐步清理规范,发行人核心产品醋酸钠林格注射液在原医保省份将陆续被调出。从报告期内发行人在医保省份的销量增长情况来看,退出地方医保可能导致公司核心产品在相关省份存量终端医院客户的常规采购减少,进而可能导致公司核心产品在原医保省份的销量下滑。
同时,在上述政策背景下,复方醋酸钠林格注射液、钠钾镁钙葡萄糖注射液等主要竞品的竞争态势演变,亦增加了公司核心产品在原医保省份市场竞争格局的不确定性,提示投资者关注地方医保目录清理政策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利影响。
(五)新产品研发及推广风险

  目前,发行人正围绕血浆代用品、急抢救用药、儿童用药、精神类用药等细分领域进行新产品开发。根据国家《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药品注册一般要经过临床前基础工作、临床研究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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