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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量钻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08

力量钻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量钻石”、“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 167 号〕)、《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证监会公告〔 2020 〕3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0〕484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0〕121 号)以及深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文件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方式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公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网上申购、缴款及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1,509.2995 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5.00%,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6,037.1980 万股。网上发行数量为 1,509.25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99.9967%。剩余未达深圳市场新股网上申购单元 500 股的余股 495 股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


    2、发行人和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长江保荐”)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0.62 元/
股。投资者据此价格在 2021 年 9 月 9 日(T 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
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上申购日为 2021 年 9 月9 日(T 日),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21 年 9 月 13 日(T+2 日)公
告的《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中签摇号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定价发行中签摇号结果公告》”)
履行缴款义务。2021 年 9 月 13 日(T+2 日)日终,中签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
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5、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
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6、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
投资,认真阅读 2021 年 9 月 8 日(T-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7、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会后事项。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市场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发行。

  2、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力量钻石所属行业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0)。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
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19.33 倍(截至 2021 年 9 月 6 日(T-3 日)),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滚动平均市盈率为 17.54 倍(截至 2021
年 9月 6 日(T-3 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 20.62 元/股对应的
发行人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静态市盈率为18.54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截至
2021 年 9 月 6 日(T-3 日));本次发行价格 20.62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前四个季
度(2020 年 7 月至 2021 年 6 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
滚动市盈率为 8.33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滚动平均市
盈率(截至 2021 年 9 月 6 日(T-3 日))。招股书可比公司 2019、2020 年扣非前
/后归母净利润对应静态市盈率及前四个季度(2020 年 7 月至 2021 年 6 月)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滚动市盈率均不具可比性。本次发行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3、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1,509.2995 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59,149.14 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 20.62元/股,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31,121.76 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 3,748.44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 27,373.32 万元。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低于项目投资需求,资金缺口将通过公司自筹资金予以解决。发行人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4、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
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1,509.2995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经深交所创业
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624 号文同意注册。
  2、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力量钻石”,网上申购代码为“301071”,该简称和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1,509.2995 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5.00%,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6,037.1980 万 股 。 网上发行数量为 1,509.25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99.9967%。剩余未达深圳市场新股网上申购单元 500 股的余股 495 股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

  4、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20.62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静态市盈率为:

  (1)13.9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2.7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8.5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7.0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此价格对应的静态市盈率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
平均市盈率 19.33 倍(截至 2021年 9 月 6日(T-3日))。

  5、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31,121.76 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 3,748.44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 27,373.32 万
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已于 2021 年 9 月 7 日(T-2 日)在
《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说明书》全文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 www.zqrb.cn)查询。

  6、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21 年 9 月 9 日(T 日)09:15-11:30、13:00-
15:0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2021 年 9 月 9 日(T 日)前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且
在 2021 年 9 月 7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
售 A 股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 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 2021 年 9
月 7 日(T-2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
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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