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70 证券简称:开勒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勒股份”) 于2025年0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将募投项目之“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终止,并 该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共计3,144.78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 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同时拟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00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18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27.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5,759,000元,扣除发行费用 总额60,406,839.34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85,352,160.66 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9月1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
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17号)。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开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已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公司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为38,535.22万元。
截至2025年04月25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 调整后 累计 项目达到预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年产 1.2 万台 HVLS 节能风
扇、3 万台 PMSM 高效电机 25,883.00 24,418.22 6,727.01 已结项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888.00 3,888.00 325.22 已终止
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3,159.00 3,159.00 227.11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7,070.00 7,070.00 7,153.76
合 计 40,000.00 38,535.22 14,433.1 -
注 1: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募投项目“年产 1.2 万台 HVLS 节能风扇、3 万台 PMSM 高效电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结项、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并将上述两个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大于调整后投资金额,系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包含了募集资金及其理财收益和利息收益。
注 3:“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公司 2023 年 0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其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三、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之“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承诺投资额为 3,159 万元,原计
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由于部分城市的市场容量和客户资源拓展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于 2022年 0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同意变更“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营销网点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增加宁波、无锡、佛山、宜宾、衡阳、徐州、苏州、襄阳、济南等城市;
(2)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营销推广费项目实施地点增加上海、佛山、济南、苏州、厦门等城市。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公司于 2023 年 04 月 24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该募投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 2024年 12 月 31 日。
2、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的使用及结余情况
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 实际投入金 利息及账户管 募集资金专户
资金金额 额 理费收支净额 结余金额
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3,159.00 227.11 212.89 3,144.78
注1:实际利息以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时余额为准。
注 2:募集资金专户结余金额包含尚未赎回的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 3,000 万元。
(二)本次拟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原计划用于场地租赁和装修、设备投资以及参加各类展会和组织培训所需的营销推广费用,建设内容包括营销网点建设和营销推广费用两部分。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已在各重点城市完成营销网点布局,并实施了相应的营销推广方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始终秉持审慎原则,严格把控募集资金的使用。
截至报告期末,募投项目“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已至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累计投入金额为 227.11 万元,投资进度为 7.19%,累计投入金额未达到承
诺投资总额的 50%;公司按照规定对该项目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认为:根据该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基于当前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行业市场格局的调整以及公司战略转型的需要,公司对业务结构和人员规模进行了系统性优化。目前,公司已建成的营销服务体系已能够满足公司现有业务的运营需求。经审慎研究,公司拟终止“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并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未来,公司仍将根据市场需求变化,适时以自有资金围绕业务需求进行投资建设,确保营销服务体系的持续优化与完善。
四、结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了提高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业务的健康发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结余募集资金3,144.78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结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注销该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五、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终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 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0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终止,并将该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3,144.78 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同时注销与该项目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0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业务发展需要作出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开勒股份本次终止募投项目之“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终止“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有助于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勒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