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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勒股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12

开勒股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070          证券简称:开勒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2
      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春东路420号B幢公司一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卢小波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13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46,655,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2723%。

  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共计9名,代表股份数量为10,380,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80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32,275,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996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数量为14,380,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2761%。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共9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10,380,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803%。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数量为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数量为10,380,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799%。

  5、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6,655,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0,38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6,655,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0,38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6,655,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0,38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众华律师事务所周伟律师、苏志凯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及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众华律师事务所关于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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