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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59 深市 金三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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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江: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18


证券代码:301059          证券简称:金三江          公告编号:2025-068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与同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了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 2 名、
职工代表董事 1 名。董事会的成员组成如下:

  1、非独立董事:赵国法先生(董事长)、任振雪女士

  2、独立董事:孙东方先生、齐珺女士

  3、职工代表董事:王宪伟先生

  上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自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上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2025 年
11 月 1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二)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召集人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 ESG 委员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组成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齐珺女士、孙东方先生、赵国法先生,其中齐珺女士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任振雪女士、赵国法先生、王宪伟先生,其中任振雪女士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孙东方先生、齐珺女士、王宪伟先生,其中孙东方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孙东方先生、齐珺女士、任振雪女士,其中孙东方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5、董事会 ESG 委员会:赵国法先生、任振雪女士、王宪伟先生,其中赵国法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上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担任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齐珺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1、总经理:任振雪女士

  2、副总经理:王宪伟先生、吴建栋先生

  3、董事会秘书:任志霞女士

  4、财务总监:吴建栋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聘任财务总监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秘书任志霞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

  1、联系人:任志霞

  2、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高新区创业路 15 号

  3、电话:0758-3681267

  4、传真:0758-3623858

  5、邮箱:ir@jsjgcl.com

  三、届满离任人员情况

  (一)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相建强先生和饶品贵先生已连续任职六年,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且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建强先生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3,278 股,饶品贵先生本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监事届满离任情况

  鉴于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不
再设置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郝振亮先生、任志坤先生,职工代表监事洪清华女士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监事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郝振亮先生通过公司持股平台广州赛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189,988 股。任志坤先生通过公司持股平台广州赛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113,993 股。洪清华女士通过有公司持股平台广州赛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104,004 股。

  四、离任董监高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上述人员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上述人员离任后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管理其持有的股份。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独立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4、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7 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任振雪女士,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王宪伟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吴建栋先生,出生于1980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8年毕业于中山大学;2003年8月至2004年4月就职于台湾金桥集团东莞达晨电业制品有限公司,担任稽核专员;2004年4月至2008年4月就职于台湾庆盟集团东莞创盟电子有限公司,担任总经办主任;2008年4月至2016年6月就职于金蝶软件集团有限公司,担任集团财务总经理、审计总监;2016年6月至2017年10月就职于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CFO;2017年12月至2023年10月就职于有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合伙人、副总裁、CFO;2023年11月至今就职于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吴建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8,60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2%。除上述关系外,吴建栋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任志霞女士,出生于1989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年毕业于湖北大学;2013年10月至2019年11月就职于肇庆金三江硅材料有限公司,其中2013年10月至2018年12月担任成本会计、主管,2019年1月至2019年11月担任证券事务代表;2019年12月至今就职于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

  任志霞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截至目前,任志霞女士直接持有公司20,28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1%,通过广州赛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89,98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8%。除上述关系外,任志霞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