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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56 深市 森赫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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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赫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30

森赫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056        证券简称:森赫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1

                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已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
长李东流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董事马涛先生、恩旺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3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6,696,667 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390 号)。经审验,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00,090,000.00 元变更为人民币 266,786,667.00 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
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878 号)同意,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9 月 7 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实际情况,现拟将《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及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浔小微企业专营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浔双林小微专营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募集资金相关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及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3,319,328.85 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3,083,289.55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本数),使用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390 号);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578 号);


  5、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6、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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