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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48 深市 金鹰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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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鹰重工:关于拟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13


证券代码:301048    证券简称:金鹰重工    公告编号:2026-002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 交易内容: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
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 1 年。财务公司向公司
提供存、贷款等金融服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最高存款余额每
日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在财务公司的贷款、贴现等综合授
信业务余额每日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

    2. 关联关系说明:财务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国家铁

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铁集团”)控制的公司,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财务公
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故本次金融服务构成关联交易。


    3. 审议情况:2026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3 次会议和审计委员会第 14 次会议,一致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同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16 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张伟、肖绪明、宋鸿娟、李波、田新宇回避表决,经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4.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振锋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 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460979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 5 号院 1-1 号楼。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六)从事同业拆借;(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八)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实际控制人:国铁集团

    2. 财务公司基本财务状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财务公司总资产为 1,799.23 亿元,
净资产 151.41 亿元,实现营业收入 16.23 亿元,净利润 3.91
亿元。(未经审计)

                                              单位: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24,407,834,190.76      179,923,388,545.99

负债总额    109,552,341,916.24      164,782,430,453.17

净资产      14,855,492,274.52        15,140,958,092.82

            2024 年 1-12 月          2025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2,245,596,772.36        1,623,287,701.57

净利润      617,453,186.74          390,736,548.85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财务公司签订《金
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 1 年。

    2. 财务公司在符合适用法律的前提下为公司办理相关金融
业务,主要包括存款、贷款、结算、票据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3. 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最高存款余额每日
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在财务公司的贷款、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余额每日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

    4. 除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特别情况,公司有权
根据自己的业务需求,自主选择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自主决定提供存贷款服务的金融机构、存贷款金额以及提取存款的时间。

    5. 财务公司应确保资金管理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保障公
司在财务公司资金的安全。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 存款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关基准利率在政
策允许范围内浮动,且不低于甲方当时吸收国铁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国铁集团除外)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

    2. 贷款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浮动,不高于银行提供的同期限贷款利率,且不高于甲方当时向国铁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国铁集团除外)发放同种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

    3. 结算服务不收取服务费。如需收费,双方协商后另行签
订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4. 其他业务收费标准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
理总局就该类型服务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且不高于财务公司向
国铁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国铁集团除外)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的手续费。

    5. 公司可自行对比银行与财务公司存贷款利率与费用价格,
自行选择办理存款、结算等业务。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作为国铁集团内部的金融服务供应商,对公司的运营情况较为了解,双方沟通顺畅,有利于为公司提供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加之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存、贷款利率等于或优于商业银行提供的存、贷款利率,在为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融资渠道的同时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已制定财务公司存放资金的风险处置预案,切实保障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放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公司对财务公司的经营、业务及风险状况进行评估,确保融资、票据等相关金融业务的可控性、安全性。
    六、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与财务公司产生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审议情况

    2026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第 3 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认为: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合法持有《金融许可证》并持续有效,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成员单位提供金融
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管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有偿、公平、自愿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上述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表决时予以回避,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 16 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3 次会议决议;

    3.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14 次会议决议;

    4. 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
限公司金融服务协议(草案);

    5. 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营业执照》;

    6. 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金融许可证》。

    特此公告。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