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30 证券简称:仕净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9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说明
致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要求的审计机构,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自受聘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持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1 年末,致同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 204 名,注册会计
师 1,15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 2020 年度业务收入 21.9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6.79 亿元,证券业
务收入 3.49 亿元。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10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审计收费总额 2.79 亿元;2020 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 3,222.36 万
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其累计赔偿限额 6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20 年末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 1,043.51 万元。
致同近三年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2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
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范晓红,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17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18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签字注册会计师:戴志燕,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18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程连木,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18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8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140 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
较上一期审计收费无变化。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对致同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致同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致同的独立性、诚信情况、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聘任致同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要求的专业审计机构,其审计团队敬业谨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其诚信状况良好,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同
意将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致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聘请致同为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符合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致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坚持独立审计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致同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年度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六)生效日期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6、致同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