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3 证券简称:江南奕帆 公告编号:2025-077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刘锦成先生、刘松艳先生、孙定坤先生、唐颖彦女士、李晓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张长缨女士、陆锋先生、卜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通过。
独立董事候选人陆锋先生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张长缨女士、卜浩先生暂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均已书面承诺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其中张长缨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亦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8 名董事(其中 5 名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并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后,陈渊技先生、龚建芬女士、刘施宏先生、高烨先生、周红兵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渊技先生持有公司 7.47%股份、龚建芬女士持有公司 8.54%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在其任期届满离任后仍将继续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离任董事持股及减持等股份变动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8 日
附件: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锦成先生,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持有香港居民身份证,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 EMBA、中山大学 MBA、高级经济师。曾在广州万宝集团电器进出口公司工作。1992 年至 1996 年,任珠江钟厂厂长。1996 年至今,任广州番禺明珠星钟表有限公司董事长。2003 年至 2017 年,任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前身董事长。现兼任昇龙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广州番禺区爱时达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武汉晨龙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武汉昇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等,2016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公告披露日,刘锦成先生持有公司 38.87%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锦成先生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刘松艳先生系叔侄关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孙定坤先生系刘锦成先生外甥女之配偶。除此以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刘松艳先生,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拥有兰州大学学士学位、佛罗里达国际大学硕士学位、长江商学院金融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刘松艳先生于 2005 年 2 月-2010 年 12 月先后在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卓然数码科
技(深圳)有限公司、广州市润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担任 ASIC 研发工程师、VLSI设计工程师、系统设计师职务;2011 年-2016 年担任深圳市菲特数码技术有限公
司总经理职务;2011 年 1 月-2021 年 3 月担任广州市明珠星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
监职务;2016 年 10 月至 2019 年 5 月担任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非独立董事;2017 年 2 月至 2021 年 4 月任广州市格栅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职务。2021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
董事;2022 年 5 月至今,任无锡奕帆微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公告披露日,刘松艳先生持有公司 0.55%的股份。刘松艳先生与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锦成先生系叔侄关系。除此以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孙定坤先生,198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0 年至 2015 年,任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电机工程师。2016 年 12 月至 2017
年 5 月,任公司监事;2017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9 年 12 月至今,
任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披露日,孙定坤先生持有公司 0.33%的股票。孙定坤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锦成先生外甥女之配偶。除此以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唐颖彦女士,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无锡市江南微电机厂财务经理。2011 年 6 月至 2017 年 5 月,任公司财务经
理;2017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22 年 12 月至今,兼
任财务总监一职。
截至公告披露日,唐颖彦女士持有公司 0.08%的股票。唐颖彦女士系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龚建芬之外甥女。除此以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李晓磊先生,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拥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期货从业资格。2005 年至 2010 年在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任证券事务专员、投资者关系负责人;2011 年至 2013 年在山东圣丰种业
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14 年至 2017 年 6 月在常州卡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17 年 7 月至 2020 年 1 月在上海新日升传动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20 年 2 月至 2021 年 3 月在无锡德林海
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21 年 3 月至 2023 年 10 月在无锡德林
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会秘书;2023 年 10 月至 2025 年 3 月在无锡德
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兼投融资总监。
截至公告披露日,李晓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长缨女士,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中央党校毕业,研究生学历,具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高级会计师证书。曾任国营 528 厂(南京旭光仪器厂)财务处会计、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评估部主任助理、江苏苏亚金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主任助理。2010 年 3 月至今,任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部门经理。
截至公告披露日,张长缨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陆锋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上海交通大学学士、上海财经大学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硕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