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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色母: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5

宁波色母: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019              证券简称:宁波色母          公告编号:2022-020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实时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
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会议由董事长任卫庆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了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宁波色母:2021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17)、《宁波色母: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8)。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已就 2021 年度工作进行了分析总结。在本次会议上,公司独立董事包建亚女士、于卫星先生及周奇嵩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1年度述职报告》,将在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宁波色母: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经理任卫庆先生所作的《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 2021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内容,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宁波色母: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宁波色母: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其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
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未来发展前景和资金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宁波色母:2021 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17)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出具了《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宁波色母:2021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结合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执行。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宁波色母: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宁波色母: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宁波色母: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业务的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同时也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预计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董事的薪酬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强化其为公司勤勉尽责,提高决策水平,进而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陈建国的薪酬方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其他董事和高管的薪酬方案军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人回避表决通过;以上同意票数均占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此次申请综合授信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需要,有
力。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或损害公司利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 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本数)及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可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宁波色母: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为保持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拟续
聘其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其报酬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 2022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召开 2021 年度股东
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名称》(公告编号:2022-022)。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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