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19 证券简称:宁波色母 公告编号:2025-014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库存股后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 元人民币(含税)。以本公告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 167,999,995 股扣除已回购股本 3,036,604 股计算,合计派发现金 98,978,034.6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因股份回购、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事项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利润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一、审议程序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 2024 年度利润分配。
2、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00,503,295.19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01,952,611.38
元,提取 10% 的法定盈余公积 10,195,261.14 元,加上母公司以前年度滚存未分
配利润 302,712,050.27 元,减去 2024 年度现金分红 48,000,000.00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346,469,400.51 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
的利润为 344,788,519.15 元。
3、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回报全体股东,让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公司拟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库存股后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 元人民币(含税)。以本公告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 167,999,995 股扣除已回购股本 3,036,604 股计算,合计派发现金 98,978,034.6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4、2024 年度,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756,067 股,回购金额 11,939,628.33 元(不含交易费用)。
5 、 2024 年 度 , 公 司 累 计 现 金 分 红 金 额 和 股 份 回 购 总 金 额 合 计
110,917,662.93 元,占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10.36%。
(二)如在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因股份回购、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事项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利润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98,978,034.60 48,000,000.00 48,00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00,503,295.19 101,942,009.14 100,471,570.66 的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19,780,299.09 18,005,760.26 17,593,925.69
营业收入(元) 493,084,102.38 451,229,122.44 464,145,484.66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344,788,519.15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346,469,400.51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 是
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194,978,034.60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100,972,291.66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194,978,034.6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55,379,985.04
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3.93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否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
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超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
润的 30%,也未低于 3,000 万元,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3 年、2024 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
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52.54%、32.88%,未达到公司总资产的 50%以上。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本次利润分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下制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知悉本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备案登记。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