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5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0 人,拟行权数量共计144.08 万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98%,行权价格为 14.91 元/份(调整后)。
2、本次行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3、本次行权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
结束后方可行权,行权期限自手续办理完毕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 2026 年 9 月 22
日止,届时另行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介
1、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已经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 年
9 月 20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 15.11 元/份及 9.07
元/股向不超过 98 名激励对象授予 450.00 万份股票期权及 95.80 万股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
2、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行权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 40%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 40%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 20%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部 50%
分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部 50%
分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事项。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24 年 8 月 28 日至 2024 年 9 月 8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4 年 9 月 10 日,公司
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
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5、2024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确定以 2024
年 9 月 23 日为股票期权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40
名激励对象授予 361.00 万份股票期权,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51 名激励对象授予80.8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
披露的相关公告。
6、2024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完成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人数为 40 人,登记数量为 3,610,000 份,行权价格
为 15.11 元/份,登记完成日为 2024 年 10 月 23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7、2025 年 8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权益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5.11 元/份调整为 14.91 元/
份,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9.07 元/股调整为 8.87 元/股;董事会确定以 2025
年8月8日为预留授予日,向15名激励对象以14.91元/份的行权价格授予89.00
万份股票期权,向 6 名激励对象以 8.87 元/股的授予价格授予 15.00 万股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相关公告。
8、2025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经董事会核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归属期规定的行权/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确定本次可行权 144.08 万份股票期权和可归属 32.32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40名激励对象办理行权相关事宜和51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和归属期的行权和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2025 年 8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权益价格的议案》,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5.11 元/
份调整为 14.91 元/份;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9.07 元/股调整为 8.87 元
/股。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2 名激励对象 2024 年个人绩
效考核分数属于“85>S≥70”范围,对应个人层面行权比例系数为 0.60。上述已获授但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与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不存在其它差异。
二、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规定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40 名激励对象办理行权相关事宜,本次可行权数量为 144.08 万份,行权价格(调整后)为 14.91 元/份。
(二)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进入第一个行权期
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为 2024 年 9 月 23 日,根据本次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三)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符合行权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和《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