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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昌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26

宏昌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4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现将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32 号)同意注册,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66.6667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7.6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2,666.67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587.43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6 月 3 日划至公司
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的“天健验〔2021〕264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

号      项目名称      (万元) 集资金(万        项目备案        环评备案
                                    元)

    年产1,900万套家用电                    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金开环区
 1  器磁感流体控制器扩  38,167.56  38,167.56 (赋码)信息表,项目代  评备

    产项目                                  码                  : [2020]8号
                                            2020-330791-38-03-107182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001.01  6,001.01            -                -

        合计          44,168.56  44,168.56            -                -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4,587.43 万元,扣除前述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为 10,418.86 万元。

    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品种: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银行理财产品、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2、自有资金投资产品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自有资
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三)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1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管理层进行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谈判沟通合同或协议等;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针对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明确好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投资理财产品期间,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投资理财产品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及闲置自有资金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形。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4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 4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能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核查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使
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公司股份大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在保障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以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投资,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增加了存储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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