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07 证券简称:德迈仕 公告编号:2025-036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26 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5 年 9 月 2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26 日 9:15,
结束时间为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辽宁省大连旅顺经济开发区兴发路 88 号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何建平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公司股份总数为 153,340,000 股,现场及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66 人,代表股份 37,818,3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631%。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462,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30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5 人,代表股份 37,356,366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4.361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64 人,代表股份 11,706,3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343%。
(3)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候选人、证券事务代表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设置职工代表董事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7,804,7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0%;反对 1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4%;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692,7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38%;反对 1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5%;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7,804,5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5%;反对 1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0%;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692,5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21%;反对 1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2%;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7,804,5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5%;反对 1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0%;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692,5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21%;反对 1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2%;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
2.03《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7,800,5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9%;反对 1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0%;弃权 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688,5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79%;反对 1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2%;弃权 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9%。
2.0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7,800,5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9%;反对 1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0%;弃权 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688,5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79%;反对 1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2%;弃权 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9%。
2.0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7,804,5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5%;反对 1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0%;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692,5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21%;反对 1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2%;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
2.0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7,804,7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0%;反对 1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692,7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38%;反对 1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07《关于修订<回购股份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7,804,5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5%;反对 1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0%;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692,5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21%;反对 1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2%;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
2.08《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7,800,5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9%;反对 1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0%;弃权 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688,5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79%;反对 1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2%;弃权 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9%。
2.09《关于修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7,804,5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5%;反对 1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0%;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692,5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21%;反对 1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2%;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
2.10《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7,803,1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8%;反对 1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0%;弃权 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691,1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02%;反对 1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2%;弃权 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7%。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潘异先生、祖博女士、刘国伟先生、陆松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