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03 证券简称:江苏博云 公告编号:2025-031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分别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
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 1,920,010 股股份用途由“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并将该部分
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99,053,333股变更为 97,133,323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99,053,333 元变更为97,133,323 元。
二、通知债权人的内容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申报债权,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一)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申报时间:2025 年 4 月 24 日起 45 日内(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合兴星宇西路 1 号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2-58956190
电子邮箱:boiln.js@boiln.com
特此公告。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