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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联软件: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10


证券代码:300996        证券简称:普联软件        公告编号:2025-077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调整、部
                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4 年 8 月 31 日至 2024 年 9 月 11 日,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网站进行
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适格性提出的异议。2024 年 9 月 12 日,公司监事会公告了《监事会关于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4 年 9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
事项的议案》。同意确定 2024 年 9 月 18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11 元/股的授予价
格向符合条件的 26 名激励对象授予 36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部分的议案》,确定 2024 年 9 月 27 日为公司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以
1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授予3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5 年 10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的议案》,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经授予尚未归属的股票授予数量
由 390 万股调整为 546 万股、授予价格由 11 元/股调整为 7.75 元/股。因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归属比例未达 100%,作废 527,363 股(数量调整后)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4 年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上述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5 年 10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27名激励对象办理合计1,656,637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上述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于 2025 年 5 月 8 日披露了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02,525,749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1,900,000
股后的 200,625,749 股为基数,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30,093,862.35 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股本
80,250,299 股。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公司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做出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一)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数量的调整

  1、调整依据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已经授予尚未归
属的调整后股票数量 Q1=360×(1+0.4)=504.00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已经授予尚未归属的调整后股票数量 Q2=30×(1+0.4)=42.00 万股,调整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经授予尚未归属的股数授予数量合计为 546.00 万股。

  (二)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调整

  1、调整依据

  (1)派息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含预留)调整后的授予价格P=(11.00-0.15)÷(1+0.4)=7.75 元/股。

    综上,本次调整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经授予尚未归属的
股票授予数量由 390.00 万股调整为 546.00 万股、授予价格由 11.00 元/股调整为
7.75 元/股。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作废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情况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 27 名激励对象,因
2024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归属比例为 76.0484%,结合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业绩完成率,经考核本期不能归属的 527,363 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予以作废。


  (二)本次作废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已获授尚未归属的 2024 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业务骨干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及法律意见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及作废事项在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经授予尚未归属的股票授予数量由390万股调整为546万股、授予价格由11元/股调整为7.75元/股。根据《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激励计划》,以及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27名激励对象,因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归属比例为76.0484%,结合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业绩完成率,同意经考核本期不能归属的527,363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予以作废。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调整、归属及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调整的原因、方法及结果等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激励计划》的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调整、归属及作废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与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4、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