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6 证券简称:普联软件 公告编号:2025-078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7 人;
2、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为 1,656,637 股,占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858%;
3、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7.75 元/股;
4、归属股票来源: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5、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27 名激励对象办理 1,656,637 股(调整后数量,下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2024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25 年 10 月 10 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的议案》,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经授予尚未归属的股票授予数量由390万股调整为546万股、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11.00 元/股调整为 7.75 元/股。调整后的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标的股票种类: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分配情况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546.00 万股(调整后),占公司
总股本 28,277.6048 万股的 1.93%。其中首次授予 504.00 万股(调整后),占公
司总股本的 1.78%,占本次拟授予股票总数的 92.31%;预留 42.00 万股(调整后),占公司总股本的 0.15%,占本次拟授予股票总数的 7.69%。
(四)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 7.75 元/股(调整后),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以 7.75 元/股(调整后)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的公司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价格相同。
(五)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及禁售期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失效作废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0 日内按照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完成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
预留部分须在本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 12 个月内授出。
3、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三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2)若预留部分在2024年授予,则预留部分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在 2025 年授予,则预留部分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第一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第二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 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处理。
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尚未归属期间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因素中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4、本激励计划的其他限售规定
激励对象通过本激励计划所获授公司股票后的其他限售规定,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有关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该等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现时相关规定。
(六)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 1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 2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4 年、2025 年和 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
计年度考核一次。
以公司 2023 年净利润为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净利润增长率(A)进行考
核,根据净利润完成情况核定各年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A
Am 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4 年 125% 91%
第二个归属期 2025 年 150% 113%
第三个归属期 2026 年 180% 138%
X
A≥Am X=1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 An≤A
A
若预留部分在 2024 年授予,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考核相同。
若预留部分在 2025 年授予,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要求如下表所示:
A
Am 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5 年 150% 113%
第二个归属期 2026 年 180% 138%
X
A≥Am X=1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 A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