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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994 深市 久祺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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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祺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300994          证券简称:久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久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久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7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政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 2024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及年度工作内容进行了总结,编制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黄加宁先生、张群华先生、祝立宏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8,788.3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8.9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76.5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31%。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 217,278.82 万元,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16,455.96万元。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 《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能够准确真实的反映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之“第十节财务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重要方面进行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及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将与浙江久祺进出口有限公司、浙江久祺运动发展有限公司、卢志勇、赵识真、李晔等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61万元。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李政、李宇光、卢志勇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编写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独立董事符合独立性的要求。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根据2024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出具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
坚持公允、客观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工作,体现了良好的职业素养,并按时完成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的相关工作,出具的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的发展战略及日常经营需要,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经营情况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资信状况良好,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制定,所披露的薪酬真实,其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本议案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薪酬,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因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制定,所披露的薪酬真实,其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
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董事李政先生、李宇光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董事李政先生、卢志勇先生和李宇光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政先生、卢志勇先生、李宇光先生、胡小娟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诚、勤勉履行非独立董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李政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卢志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李宇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提名胡小娟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