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88 证券简称:津荣天宇 公告编号:2025-053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换届选
举工作,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及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为孙兴文先生、赵红女士、孙博炜先生、刘柯彤女士以及闫国斌先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为巩云华女士、宋晨曦先生及孙卫军先生,以上候选人简历附后(排名不分先后),拟任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少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中拟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会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表决选举产生 5 名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 1 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宋晨曦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巩云华女士、宋晨曦先生及孙卫军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就其任职资格、独立性等签署了《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将在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董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将于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之日届满。
特此公告。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3 日
附件 1: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孙兴文,男,1960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于 1983
年 7 月获得天津大学机电分校颁发的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专业本科毕业证书,于2001 年 10 月获得天津市人事局颁发的高级工程师证书。主要工作经历:1983
年 9 月至 1986 年 3 月,历任天津市津华无线电厂技术科技术员、二车间副主任;
1986 年 3 月至 1987 年 5 月,任天津无线电联合公司团委副书记;1987 年 5 月至
1992 年 1 月,历任津荣有限公司工程技术部部长、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1992
年 1 月至 1998 年 8 月,历任天津市津华无线电厂厂长助理、副厂长、厂长;1997
年 9 月至 1998 年 8 月兼任津荣有限公司、天津东华医疗系统有限公司、天津松
华机电有限公司董事长;1998 年 8 月至 2007 年 4 月任天津市中环三峰电子有限
公司总经理、董事,兼任天津市津荣天和机电有限公司、天津东华医疗系统有限公司、天津松华机电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 年 6 月至今历任公司总经理、董事、副董事长、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兴文先生持有公司 29,821,680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21.26%,孙兴文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韩凤芝,公司董事、总经理赵红系一致行动人,与韩凤芝系夫妻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 3.2.3 条、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
2、赵红,女,1969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于 1989
年 7 月获得天津大学颁发的精密仪器专业本科毕业证书,于 2004 年 11 月获得天
津市人事局颁发的高级工程师证书。主要工作经历:1989 年 7 月至 1999 年 4 月
于津荣有限公司担任质量工程师;1999 年 5 月至 2004 年 5 月于天津市津荣天和
机电有限公司担任品质部长;2004 年 6 月至 2013 年 12 月历任公司品质部长、
品质运营总监;2013 年 12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 年 3 月至今
任公司董事;2017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红女士持有公司 3,375,000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比的
2.41%,赵红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韩凤芝,公司董事长孙兴文系一致行动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孙博炜,男,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于 2008 年 8
月至 2012 年 8 月在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学习,于 2022 年 8 月取得巴黎第一大学
企业管理硕士学位。2012 年 11 月至 2025 年 5 月历任公司新品项目科科员、公
司汽车部品中央工厂生产计划员、公司电气部品中央工厂生产科科长、公司海外
经营科科长、公司总经理助理。2022 年 9 月 28 日至今任公司董事;2025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博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孙兴文系父子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韩凤芝系母子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刘柯彤,女,1989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于 2012
年 6 月获得天津师范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毕业证书。主要工作经历:2012 年 6月至今历任公司财务主管、财务科长、财务部长、财务总监。2025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柯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闫国斌,男 1978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于 2002
年 7 月获得北京工业大学颁发的机械电子工程专业本科毕业证书,于 2008 年 11
月获得天津市人事局颁发的工程师证书,于 2019 年至 2021 年末,作为主要参与人获得了一项发明及九项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主要工作经历:2002 年 9 月至 2004
年 4 月,任天津 LG 电子研发中心助理工程师;2004 年 4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
公司模具设计工程师;2011 年 1 月至 2016 年 8 月,任东海津荣模具(天津)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 年 8 月至今历任公司减震技术部部长、汽车部品研发中
心主任、铝压铸产品技术部副部长、铝压铸产品技术部部长。2024 年 9 月 19 日
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闫国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闫学伟系叔侄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 第 3.2.3 条、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巩云华,女,公司独立董事,1964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 2010 年 10 月毕业于南开大学经济学院世界经济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首都金融研究所所长,北京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研究基地秘书长。十二、十三届北京朝阳区政协委员,民盟北京市金融委副主任,民盟朝阳区经济委员会主任。主要研究领域:行为金融与金融市场、金融发展理论与实务。曾在国家信息中心、证券金融机构从事经济信息分析和金融投资方面的研究工作。曾任北京 WTO 事务研究咨询中心副主任、北京国际经济贸易研究所副所长。近几年,主持了国务院研究室委托的十四五规划项目、北京市政府、国家部委及金融机构委托的研究项目三十多项,其中若干项转化为相应的政策。如《金融驱动京津冀一体化发展问题》《京津冀一体化发展的金融生态研究》《中国科技金融合作机制研究》《京津冀金融生态环境优化与构建研究》《金融驱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研究》《推进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建设的战略措施研究》、北京市金融业发展“十二五”“十三五”“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北京金融要素市场建设研究》《“十二五”期间北京金融业发展问题研究》《北京市资金流动监测预警系统研究》《朝阳区十三五金融业发展规划研究》《中国上市公司发展问题研究》等一批研究项目相关部门决策的重要参考,多项成果被相关部门采纳转化为政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巩云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宋晨曦,男,公司独立董事,1983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2009 年 6 月毕业于天津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主要
工作经历如下:2009 年 9 月至 2012 年 6 月,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天津分所高级审计师;2012 年 6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中国优材控股有限公司财
务总监;2015 年 8 月至 2018 年 7 月,任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中心总
监、国美金融科技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通通 AI 社交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
2016 年 9 月至 2019 年 3 月,任北京畅聊天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 5
月至 2025 年 7 月,任广州市源谦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17 年 11 月至
2018 年 4 月,任深凯利中安产业投资 (深圳) 有限公司监事;2017 年 12 月至
2022 年 9 月,任凯利城市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监事;2017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