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985 证券简称:致远新能 公告编号:2025-029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议
案》。公司于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建设的“年产 8 万台液化天然气(LNG)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基地”“研发中心”“年产 5 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变更、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完成,为合理配置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充分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等因素,公司拟对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并将以上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399.53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拟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
人、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4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普通股(A 股)股票 3,333.34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24.90 元。公
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830,001,66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52,649,960.38 元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 777,351,699.62 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249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情况
1. 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由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77,735.17 万元低于《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81,670.59 万元,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使 调整后拟使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投资总额 用募集资金 用募集资金
金额 金额
年产 8 万台液化 年产 8 万台液化天然气
天然气(LNG)供 (LNG)供气系统模块 52,457.26 52,457.26 48,521.84
1 气系统模块总成 总成智能制造基地
智能制造项目 研发中心 9,862.54 9,862.54 9,862.54
2 营销网络建设项 营销网络建设 4,350.79 4,350.79 4,350.79
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15,000.00
合计 81,670.59 81,670.59 77,735.1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6 月 1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1 将“研发中心”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调整至“压缩氢气铝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项目”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8 万台液化天然气(LNG)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项目”之“研发中心”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予以变更,变更后新项目为“压缩氢气铝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3 月 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2.2 将“年产 8 万台液化天然气(LNG)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项目”部分募集
资金调整至“年产 5 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 8 万台液化天然气(LNG)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项目”中的“年产 8 万台液化天然气(LNG)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予以变更,投入到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省昊安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的“年产 5 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8 月 2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2.3“压缩氢气铝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项目”变更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压缩氢气铝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项目”变更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项目名称由“压缩氢气铝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项目”变更为“氢能装备智能制造项目”(具体项目名称以后续实际备案为准);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吉林省致远新能源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氢能科技”);实施地点由“吉林省长春市朝阳
区硅谷大街 13888 号”变更为“吉林省白城市洮南市兴业路 1855 号”;实施期限由 2025
年 1 月 31 日延长至 2026 年 1 月 31 日。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及、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4,007.31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24 亿元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年产 5 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前期自筹资金投入。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 2025 年 4 月 1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调整前拟 调整后拟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使用募集 使用募集 累计投入 累计投资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金额 进度
年产 8 万台液化 年产 8 万台液化
天然气(LNG)供 天然气(LNG)供 52,457.26 26,521.84 28,674.74 108.12%
1 气系统模块总成
气系统模块总成 智能制造基地
智能制造项目 研发中心 9,862.54 4,337.44 4,085.88 94.2%
2 营销网络建设项 营销网络建设 4,350.79 0 不适用 不适用
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15,000.00 100%
4 氢能装备智能制 氢能装备智能制 9,875.89 2,676.37 27.10%
造项目 造项目
年产 5 万吨锂 年产 5 万吨锂
5 离子电池负极材 离子电池负极材 22,000.00 22,000.00 100%
料石墨化项目 料石墨化项目
合计 81,670.59 77,735.17 72,436.99 93.18%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1. 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于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建设的“年产 8 万台
液化天然气(LNG)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基地”“研发中心”“年产 5 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及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变更、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完成,现公司对上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承 调 整 后 投 募集资金累 募 集 资 金
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 计投入金额 累 计 投 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