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79 证券简称:华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7
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 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二) 本次聘用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三) 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四)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利集团”)于 2025 年4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容诚共有合伙人 212 人,
共有注册会计师 1,552 人,其中 78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 业务规模
容诚经审计的 2023 年度收入总额为 287,224.6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74,873.4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49,856.80 万元。
容诚共承担 394 家上市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48,840.19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对华利集团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82 家。
3. 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容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
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3 年 9 月 21 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 74 民初 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共同就 2011 年 3 月 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
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及容诚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4. 诚信记录
容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纪律处分 2 次、自律
处分 1 次。
6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纪律处分 4 次、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1) 项目合伙人:潘新华先生,200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9 年开始在容诚执业;承担华利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计业务,公司上市后,自 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5 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翎嘉女士,202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9 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19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陶亮先生,201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9 年开始在容诚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翎嘉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陶亮先生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潘新华先生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 姓名 处理处罚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号 日期
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 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1 潘新华 2024/5/14 监管警示 交易所 第十五条、第二十八条等
有关规定,被采取监管警
示监管措施
3. 独立性
容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审计工作量,由双方协商确定。2025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66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
民币 60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60 万元,与 2024 年度审计费用相比
无重大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4 月 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5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66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60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60 万元。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5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容诚的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审计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自容诚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历史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为维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持续性,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