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5 年 12 月修订)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13 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 5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设副董事长不超过 2 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设副董事长不超过 2 名。
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选举产生。
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本着科学、高效、稳健的决策原则,董事 (三)本着科学、高效、稳健的决策原则,董
长对以下事项行使决策权: 事长对以下事项行使决策权:
1、批准公司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 1、批准公司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非全
投资等)、收购/出售资产单项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资子公司投资等)、收购/出售资产单项金额不超过亿元且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 人民币1.5亿元且连续12个月内累计金额低于公司
审计的净资产 10%事项。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10%事项;批准设立全资
…… 子公司或对全资子公司增资。
……
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