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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捷: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0


 证券代码:300977        证券简称:深圳瑞捷      公告编号:2025-013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圳瑞捷”)于 2025 年4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5 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财务中心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够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实现闲置现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5 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购买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中等及以下风险投资理财产品,其中,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两年。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于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资金需求。

  (五)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财务中心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相关事宜。

  (六)关联关系

  公司及子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八)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
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通过适度对中等及以下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25 年 4 月 8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8.5 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等及以下风险的理财产品,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时,授权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财务中心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2025 年 4 月 8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
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8.5 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中等及以下风险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