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76 证券简称:达瑞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8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2024 年度公司拟以实施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不送红股。以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
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 95,377,100 股扣减已回购股本 1,032,409 股后的 94,344,691 股为基数进行测算,预计本次共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8,303,407.30 元(含税),共转增 37,737,876 股,预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33,114,976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前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实施完毕后,将使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总数发生变更,预计公司股份总数
将由 95,377,100 股增加至 133,114,976 股,注册资本将由 95,377,100 元增加至
133,114,976 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变更的情况,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通篇:股东大会 通篇:股东会
第一条 为维护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 第一条 为维护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程》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 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
制订本章程。 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第二条 公司系在东莞市达瑞电子有限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在东莞市
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的基础上, 达瑞电子有限公司的基础上,以整体变更方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并在东莞市市场 式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在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
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19007545102854。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95,377,100 元。 133,114,976 元。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
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
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
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
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十一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 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 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 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 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 诉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
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
总监和事业部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
具有同等权利。 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
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 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
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全部为普通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
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1.00 元。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证券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证券登记机构”)集中存管。 称“证券登记机构”)集中存管。
...... ......
第二十条 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为李清
第十九条 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为李清 平等 4 名股东。公司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总数
平等 4 名股东。发起人以东莞市达瑞电子有 为 13,000,000 股,面额股的每股金额为 1 元
限公司截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账面 人民币。发起人以东莞市达瑞电子有限公司
净资产认购公司的股份。发起人均以货币出 截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
资,各自认购的股数和持股比例分别如下: 认购公司的股份。发起人均以货币出资,各
...... 自认购的股数和持股比例分别如下: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95,377,100 第 二 十 一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股,全部为普通股。 133,114,976 股,全部为普通股。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
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予、垫资、担保、
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
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 计划的除外。
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
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 会按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
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
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
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 10%。董事会作
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