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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恒宇: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1


证券代码:300965        证券简称:*ST恒宇        公告编号:2025-015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通过邮件的方
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
开。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建斌先生召
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监事会 2024 年度的各项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保障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经营成果的原则,监事会同意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准,向全体在册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5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股,不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6,000 万股进行测
算,公司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1,000,000.00 元。

  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3.50 元(含税)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金额,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及额度不超过 2.00 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标准。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资金安排,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3000 万元,期限为 1 年。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的协议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经公司监事会提名并审查,公司监事会提名顾建斌先生、周卫斌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上述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与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分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顾建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提名周卫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12.审议通过《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非标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
响消除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非标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的专项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的前述说明及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非标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的专项说
明>》。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