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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业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8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董事。2、 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14: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2号会议室
  召开。
3、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徐建英先生、徐辛迪
  女士、独立董事牛红军先生、汪吉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
4、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闫永革先生主持,公司全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会议。
5、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就2024年度工作进行了总结汇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与“第四节 公司治理”的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牛红军先生、汪吉女士、汪顺静女士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编写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
事 独 立 性 情 况 的 专 项 意 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审议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4年度公司管理层落实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工作成果。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中 “第十节 财务报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2024年度公司盈利状况,在充分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的基础上,为回报股东,制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2,664,3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6,198,977.7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41,065,75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43,730,153股。实际派发金额与转增数量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公司股份总数为准。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保持每股派现以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派现总额及转增股本总数。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与公司可分配利润总额、资金充裕程度、成长性、可持续发展等状况相匹配,该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及违反相关规定之情形。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与会董事讨论,认为《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与会董事讨论,认为《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九) 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
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9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鉴于公司全体董事与该议案利益相关,因此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与会董事讨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以前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董事会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与会董事讨论,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实际融资金额与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代理人代表公司审核及签署相关融资合同等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上述综合授信及贷款业务的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与会董事讨论,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投资期限,则投资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现金管理业务的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表3票。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骨干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现有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鉴于董事刘涛先生、傅雄高先生、彭琦允先生系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与该议案存在关联关系。因此,刘涛先生、傅雄高先生、彭琦允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3票。

  为了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激励计划规范运行,保障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根据《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