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47 证券简称:德必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8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4 年度利润分配。
2、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4,147,168.86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2,985,890.10
元。按照 2024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98,589.01 元后,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985,178.21 元;
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62,803,452.23 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合并报表截至2024 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4 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基于前述情况,公司于2024 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
50,008,488.36 元(含交易费用)。
4、综上,2024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 50,008,488.36 元,占
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146.45%。
二、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一)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38,000,941.31 0 0
(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34,147,168.86 33,238,488.88 32,493,907.35
润(元)
研发投入(元) 5,453,059.15 4,880,715.57 4,083,664.08
营业收入(元) 1,259,633,134.04 1,169,239,831.98 778,849,827.58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13,985,178.21
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162,803,452.23
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 是
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0
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 38,000,941.31
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 33,293,188.36
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38,000,941.31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 14,417,438.80
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
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 0.45
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 否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注: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专户中的 2,465,900 股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
资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的总金额为 38,000,941.31 元(含交易费用)。2024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完
成了该部分回购股份的注销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
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2024 年 12 月 18 日披露的《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及 2024 年 12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
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综上,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尚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因此,公司 2024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并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鉴于公司合并报表截至 2024 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尚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
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