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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俊科技: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17


  证券代码:300926      证券简称:博俊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上海嘉恒睿俊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 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上海嘉恒睿俊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嘉恒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持有公司股份34,190,84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8.15%)的股东嘉恒投资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 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663,837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967%。(减持期间如公司有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上海嘉恒睿俊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截至本公告日,嘉恒投 资持有公司股份34,190,8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1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嘉恒投资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本次减持主要是为了满足部 分员工获取资金改善生活的需求,充分发挥持股平台对员工的激励作用,有利于
激励员工更好地为公司创造价值。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送转的部分)。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1,663,837股,即不超过公司截至2025年3月10日的总股本的0.3967%(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拟减持的嘉恒投资在《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减持相关的承诺事项如下:

  1、股份减持承诺

  (1)在锁定期满后,如果拟减持股票,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2)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股份前,应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发
生分红、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相应调整发行价);
  (5)如果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声明,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6)如果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声明,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公司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声明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7)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2、嘉恒投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四、 相关风险提示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此前已作出承诺的情形。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伍亚林先生是嘉恒投资的普通合伙人,公司
实际控制人伍阿凤是嘉恒投资的有限合伙人,伍亚林先生和伍阿凤女士通过嘉恒投资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减持计划。

  6、伍亚林先生及伍阿凤女生直接持股的部分及通过上海富智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减持计划。

    五、 备查文件

  1、嘉恒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