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 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5-032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44 人。
2、本次拟行权股票数量:35.1864 万份。
3、本次可行权的授予价格(调整后):14.79 元/份。
4、行权股票来源: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5、本次行权采用集中行权模式,行权事宜需在相关机构办理完毕相应的行
权手续后方可行权,敬请投资者注意。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2023 年 6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包括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两部分。
2、授予数量(调整前):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权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合计不超过 542.09 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37,474.39 万股的 1.45%。
(1)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12.47 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37,474.39万股的 0.83%,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57.64%。
(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229.62 万份股票期权,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37,474.39 万股的 0.61%,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42.36%。
3、授予价格(调整前):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7.45元/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14.90 元/股。
4、激励人数(调整前):拟授予激励对象总人数 68 人,包括公告本计划草案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业务)人员(含外籍员工),不包含独立董事和监事。
5、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归属/行权安排
归属/行权安排 归属/行权时间 归属/行权比例
第一个归属/行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40%
权期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行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30%
权期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行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30%
权期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6、业绩考核要求
(1)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或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对各考核年度定比 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A)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归属/行权条件。
根据上述指标每年的对应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行权比例(X),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行权期 对应考核年 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 2022 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
度 触发值(An) 目标值(Am)
第一个归属/行权 2023 年 10% 20%
期
第二个归属/行权 2024 年 20% 40%
期
第三个归属/行权 2025 年 30% 60%
期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行权比例
(X)
A≥Am X=100%
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 2022 年的营 Am>A≥An X=80%
业收入增长率(A)
A<An X=0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
2、特别提示:上述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层面归属/行权比例计算方法:
①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全部取消归属/行权,并作废/注销;
②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公司层面的归属/行权比例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行权比例 X,未能获准归属/行权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取消行权,并进行作废/注销。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届时根据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R)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行权额度。
考核等级 考核结果(R) 个人层面归属/行权比例(D)
S/A/B+ R≥B+ 100%
B/C R≤B 0
各归属/行权期内,根据公司层面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的结果,确定各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行权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数量:
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行权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行权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数量×公司层面归属/行权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行权比例(D)。
对应当期未能归属/行权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由公司统一作废/注销,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若公司或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
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行权的某一批次或者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取消归属/行权或终止本计划。
(二)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5 月 31 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3 年 5 月 3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意见。
3、2023 年 5 月 31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
4、2023 年 6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10 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张贴公示。在公示时限内,没有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无反
馈记录。2023 年 6 月 13 日,公司对《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进行披露。
5、2023 年 6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3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7、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8、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第二个归属/行权期的归属/行权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说明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