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925 深市 法本信息


首页 公告 法本信息:董事会决议公告

法本信息: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法本信息: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4-039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人工送达、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会议由董事长严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总经理严华先生代表管理层,对 2023 年度工作进行总结。董事会认为:2023 年度公司总经理带领管理层有效执行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公司经营情况稳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长严华先生代表全体董事,对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四节公司治理”等中的相关内容。

  独立董事胡振超先生、黄幼平女士及米旭明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第四届董事会现任独立董事将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公司独立董事对其 2023 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及结合独立董事自查情况,公司董事会需对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三)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通过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年报内容、格式符合规定。年报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6)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7)。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提出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以 2023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股份数量扣减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数量后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8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经上述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

  本分配方案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数量由于出现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情形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即保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8 元(含税)不变,相应变动现金股利分配总额。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六)审议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公司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七)审议通过《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
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3 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就自身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了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4-042)。

    (九)审议通过《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认为:现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内控制度体系整体运行有效,《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2024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现任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依照其所任岗位职务,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并参考公司现有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制度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津贴。

  2、现任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 12 万元/年(税前)。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0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7 票。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十二)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通过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 2024 年一
季度报告全文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规定。一季报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5)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十四)审议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