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23 证券简称:研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
公司股东王平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
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持有本公司股份 4,7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9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6.03%)的大股东王平先生计划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171,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1.50%)。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告知函》,获悉其于2025年12月2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61,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6%。本次权益变动后,王平先生持股比例(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由 6.03%减少至 5.57%,股份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平
住所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12 月 22 日
王平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其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
权益变动过程 的公司股份 36.18 万股,本次权益变动后,王平先生
持股比例由 6.03%减少至 5.57%,股份变动触及 1%的
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股票简称 研奥股份 股票代码 300923
变动方向 上升□ 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减持比例(%)
占剔除公司
股份种类 减持 回购专用账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 户股份后总
例(%) 股本比例
(%)
A 股 36.18 0.46 0.46
合 计 36.18 0.46 0.46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占剔除 占剔除
占总 公司回 占总 公司回
股数 股本 购专用 股数 股本 购专用
(万 比例 账户股 (万股) 比例 账户股
股) (%) 份后总 (%) 份后总
股本比 股本比
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471 5.99 6.03 434.82 5.53 5.5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71 5.99 6.03 434.82 5.53 5.5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0 0
注:1.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2.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7,860 万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为 50 万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为 7,810 万股。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已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披露了《关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号:2025-034)。
本次减持计划正在实施中。本次权益变动与此前
已披露的减持承诺、意向及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
在减持计划范围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
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是□ 否?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
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是□ 否?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证券持有变更信息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所持公司股份权益变动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王平先生出具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证券持有变更信息。
特此公告。
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