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09 证券简称:汇创达 公告编号:2025-100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李
明先生的函告,获悉李明先生于近日将其持有的部分限售股份进行了解除质押及
再质押,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
东或第一大股 押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质押起始 质押解除 质权人
股东名称 东及其一致行 日 日
动人 (万股) 比例 比例
2025 年 1 2025 年 深圳市中小
李明 是 341.8166 6.53% 1.98% 月 21 日 12 月 19 担小额贷款
日 有限公司
2025 年 1 2025 年 深圳市中小
李明 是 658.1834 12.58% 3.81% 月 21 日 12 月 19 担小额贷款
日 有限公司
二、本次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 是否为 是否
股东或第一 押股份 占其所 占公司 限售股 为补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押用
股东名称 大股东及其 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如是, 充质 始日 期日 质权人 途
一致行动人 (万股) 比例 比例 注明限 押
售类型)
2025 至办理 深圳市中
李明 是 1,000 19.11% 5.78% 是,高管 否 年 12 解除质 小担小额 个人资
锁定股 月 19 押登记 贷款有限 金需求
日 为止 公司
注:本次质押的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解 本次解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除质押 除质押
及再质 及再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 占已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股东名称 押前质 押后质 持股份 总股本 份限售和 质押
(万股) 例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押股份 押股份 比例 比例 冻结数量 股份
数量(万 数量(万 数量(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股) 股)
李明 5,231.8202 30.25% 2,946 2,946 56.31% 17.03% 2,946 100% 977.8651 42.78%
宁波通慕
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 2,431.0573 14.05% 0 0 0% 0% 0 0% 0 0%
(有限合
伙)
董芳梅 612.6742 3.54% 338 338 55.17% 1.95% 338 100% 121.5056 44.24%
合计 8,275.5517 47.84% 3,284 3,284 39.68% 18.99% 3,284 100% 1,099.3707 22.02%
注:表格中如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四、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所质押的公司股份未来半年内到期的
质押股份数量累计为 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0%,占公司总股本的 0%,
对应融资余额为 0 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为 0 股,占其所持公
司股份总数的 0%,占公司总股本的 0%,对应融资余额为 0 元。公司控股股东李
明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其自有及自筹资
金。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
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公司控股股东所质押的公司股份整体风险可控,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不存在负担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不存在股份被冻结、被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控股股东将按照实际情况及时办理股份解除质押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质押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