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05 证券简称:宝丽迪 公告编号:2023-032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的方式向陈劲松、李新勇、赵世斌、陈东红购买厦门鹭意彩色母粒有限 公司 100%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宝丽迪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690 号)
批复文件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陈劲松发行 10,600,417 股股份、向李新勇发行 2,523,913
股股份、向赵世斌发行 2,019,147 股股份、向陈东红发行 1,682,608 股股份购买
相关资产的注册申请。
二、同意你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23,220 万元的注册申请。
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有关工作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 审核委员会拟于近期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具体会议 时间待确定后另行公告。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
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