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03 证券简称:科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5 年 2 月 26 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284 万股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3.39 元/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并确定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 2025 年 2 月 26 日,以 3.39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
条件的 58 名激励对象授予 284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2024 年 2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在 2024 年3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向
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授予价格:3.39 元/股。
(四)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 获授限制性股 占授权总 占目前总股
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票数量(万 量的比例 本的比例
股) (%) (%)
1 郑海涛 中国 董事、董事会秘 25 1.00 0.06
书
2 刘栋 中国 董事 10 0.40 0.02
3 刘涛 中国 财务总监 25 1.00 0.06
4 程剑 中国 副总经理 30 1.20 0.07
5 秦远国 中国 副总经理 30 1.20 0.07
6 阮志雄 中国 市场中心副总经 15 0.60 0.04
香港 理
7 苏董华 中国 市场中心总监 3 0.12 0.01
澳门
其他核心技术(业务)人员(369) 2,080 83.13 5.02
预留部分 284 11.35 0.68
合计 2,502 100 6.03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五)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及归属安排
1、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
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如未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则参照最新规定执行。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 归属时间 归属比
排 例
第一个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35%
归属期 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35%
归属期 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30%
归属期 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2024年9月30日(含)前授予,则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 归属时间 归属比
排 例
第一个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 35%
归属期 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 35%
归属期 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 30%
归属期 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2024年9月30日(不含)后授予,则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 归属时间 归属比
排 例
第一个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 50%
归属期 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 50%
归属期 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六)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若公司发生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且激励对象对此负有责任的,或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二)条规定的不得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三)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在2024年9月30日(含)前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各年
度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所示:
归属期 考核年度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 2024 以 2023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