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01 证券简称:中胤时尚 公告编号:2026-009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胤时尚”)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上述股份回购方案近日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了公司股份,回
购股份数量 120,0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2、公司分别披露《关于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2025-028、2025-030、2025-036、2025-041、2025-046、2025-053、2025-055、2026-001、2026-00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截至 2026 年 2 月 6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169,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9%,最高成交价为
18.96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4.6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0,007,713.00 元(不含交
易费用),累计回购资金使用总额已超过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下限。回购实施情况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及回购 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 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 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 日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人不存在买卖公 司股份的情况。
三、本次回购股份变动情况
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成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锁定,按照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的公司股本结构测算,预计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1,169,300 0.49%
无限售条件股份 240,000,000 100% 238,830,700 99.51%
股份总数 240,000,000 100% 240,000,000 100%
四、本次回购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办理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依 法进行了信息披露。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 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未同时进行实施股份回购和股份发行行为。
五、其他说明
1、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实施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4、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未能实施,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用途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实施。公司将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