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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丰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07

翔丰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丰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
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
会审核同意,并于2020年8月1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825 号文同意注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 2,500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发行中,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与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
配售将于 2020 年 9 月 8 日(T 日)分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网下发
行电子平台实施。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14.69 元/股,未超过《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中位数、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不进行跟投。本次发行不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
  发行人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
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4.69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所有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以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计划(包括为满足不符合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投资需求而设立的公募产品)(以下简称“公募产品”)、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等配售对象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0 年 9 月 8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0 年 9 月 8 日
(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按照《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约定的剔除规则,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14.72 元/股(含 14.72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
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14.71 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 800 万股(不含 800 万股)的
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14.71 元/股,且申购数量等于 800 万股,申购
时间晚于 2020 年 9 月 3 日 14:58:33 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14.71
元/股,申购数量等于 800 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 2020 年 9 月 3 日 14:58:33 的配
售对象,按照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顺序由后至前,将配售对象名称为因诺阿尔法 9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因诺阿尔法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因诺阿尔法 7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因诺(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诺天机 3
号投资基金、上海鼎锋弘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弘人南华青石 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配售对象予以剔除。上述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467,50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 4,668,520 万股的 10.0139%。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4、本次发行价格为 14.69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1.8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7.8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29.1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23.81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5、本次发行价格为 14.69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非
金属矿物制品业(C30)”。截止 2020 年 9 月 3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
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20.09 倍(C3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可比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

  本次发行价格 14.69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19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29.15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约 45.10%,低于可比公司 2019 年扣非后平均静态市盈率。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2)招股意向书披露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T-3 日(2020  对应的静态市
    公司代码          公司简称        2019 年扣非  年 9 月 3 日)  盈率-扣非后
                                        后 EPS(元) 股票收盘价    (2019)
                                                      (元/股)      (倍)

  835185.OC            贝特瑞          0.8048      45.69        56.77

  603659.SH            璞泰来          1.3915      107.00        76.89

  600884.SH          杉杉股份          0.0989      11.34        114.66

  300035.SZ          中科电气          0.2254        9.16          40.64

                          算术平均                                72.24

  注:1、2019 年扣非后 EPS 计算口径:2019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
润/T-3 日(2020 年 9 月 3 日)总股本。

  本次发行价格 14.69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19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29.15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约 45.10%,低于可比公司 2019 年扣非后平均静态市盈率。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3)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
  (4)本次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产品、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5)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了解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格,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6、按本次发行价格 14.69 元/股和 2,500 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预计发
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36,72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 4,374.84 万元(不含增值
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 32,350.16 万元。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7、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所有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并最终获得网下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数量按照比例进行限售处理,限售比例为10%,若不足1股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所有投资者已通过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网下投资者平台(https://gkfx.swhysc.com)在线签署承诺函及提交核查材料。《承诺函》要求,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8、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9、本次发行申购,任一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10、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深交所批准后,方能在深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申购的投资者。

  11、请投资者务必关注投资风险,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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