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2026 年 3 月
2025 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谢明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兴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贝永红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2025 年,爱克股份市政景观照明与智慧路灯业务进一步收缩,文旅景观
照明虽保持复苏态势,但因整体占比较小,未能完全抵消主业下滑带来的影响。与此同时,公司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业务拓展进展不及预期,市场放量节奏放缓。在此背景下,公司坚定向新能源领域转型,通过完成对无锡曙光的并购实现业务整合与资源补充,新能源板块贡献占比持续扩大。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较 2024 年实现增长,净利润亏损幅度也同步收窄。为加速战略转型,公司于年底启动了对东莞硅翔的并购,聚焦成为新能源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以“材料-热管理-结构件-充电”全产业链为核心,重点布局新能源汽车配套、储能、数据中心液冷等增长领域,并优化照明业务作为辅助支撑。以此构建“新能源为主、照明为辅”的发展新格局。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计划、业务预测等前瞻性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 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LED 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447
第五节 重要事项......67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82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88
第八节 财务报告......89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的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原件。
五、其它备查文件。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爱克股份 指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章程 指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章程》
股东会、股东大会 指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会
董事会 指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报告期、本报告期 指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报告期末、本报告期末 指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爱克股份 股票代码 300889
公司的中文名称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爱克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henzhen EXC-LED Technology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 EXC-LED
有)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谢明武
注册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科农路 589 号爱克股份产业园 1 栋 101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106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完成注册地址变更,将注册地址从“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松岗
大道 11 号健仓科技园一栋”变更为“深圳市光明区公明办事处塘明公路南侧新纶科技产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业园”。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完成注册地址变更,将注册地址从“深圳市光明区公明办事处塘
明公路南侧新纶科技产业园”变更为“深圳市光明区科农路 589 号爱克股份产业园”。
办公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科农路 589 号爱克股份产业园 1 栋 101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106
公司网址 http://www.exc-led.com
电子信箱 exc@exc-led.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司敏 胡佳旖
联系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科农路 589 号爱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科农路 589 号爱
克股份产业园 1 栋 101 克股份产业园 1 栋 101
电话 0755-23229069 0755-23229069
传真 0755-29410466 0755-29410466
电子信箱 exc@exc-led.com exc@exc-led.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法务部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7 号楼中海国际中心 A 座 20 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孟庆祥、楚风光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025 年 2024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3 年
营业收入(元) 1,178,355,346.66 903,162,300.04 30.47% 1,067,197,097.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77,232,011.01 -107,445,882.39 28.12% 34,318,143.17
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76,814,304.35 -167,614,046.69 54.17% -8,057,918.49
(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38,608,730.60 90,158,655.14 -57.18% -57,090,221.89
额(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561 -0.4946 28.00% 0.157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55 -0.4946 28.22% 0.157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31% -6.94% 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