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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业香料: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23


证券代码:300886        证券简称:华业香料      公告编号:2025-061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11.65 元/股调整为 11.50 元/股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及 2025 年中期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二)2022 年 12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公司于 2022 年 12月 15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2 年 12 月 20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 年 1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 2023 年 1 月 6 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向 45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4.00 万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五)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六)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七)2025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及 2025 年中期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以下简称“本次调整”),由 11.65 元/股调整为 11.50
元/股。上述议案已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
过。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本次调整前,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为 11.65 元/股。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披露了《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

公司现有总股本 74,798,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996751 元人民币
现金。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6 月 1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20 日。上述权益分派方案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实施完毕。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披露了《2025 年中期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以总股本 74,798,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为:2025 年 9 月 3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10 月 9 日。上述权益
分派方案于 2025 年 10 月 9 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调整为:11.65-0.0996751-0.05=11.50 元/股。(保留两位小数,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华业香料已就本次调整授予价格事宜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