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5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原因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
公司拟以截至 2020年12月31日的股本总数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6,000万元(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9股,合计转增7,200万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5,200万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登记为准)。
二、修改公司章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应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8,0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15,200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8,000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5,200
2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三、其他事项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办理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