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改履历表
修改前 修改后 修订类型
二〇二五年四月 二〇二五年十月 修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章总则 未修改
第一条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为维护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修改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
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修改
公司由浙江万胜电力仪表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方 公司由浙江万胜电力仪表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方
式设立,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式设立,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并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1000704716 并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1000704716
189P 的《营业执照》。 189P 的《营业执照》。
第四条 第三条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
核同意并于 2020 年 8 月 1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 核同意并于 2020 年 8 月 1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 修改
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93 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93
1.34 万股,于 2020 年 9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 1.34 万股,于 2020 年 9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
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上市。 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上市。
第五条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司。 修改
英文名称:ZHEJIANG WELLSUN INTELLIGEN 英文名称:ZHEJIANG WELLSUN INTELLIGEN
T TECHNOLOGY CO.,LTD. T TECHNOLOGY CO.,LTD.
第六条 第五条 修改
公司住所:浙江省天台县始丰街道永昌路 109 公司住所:浙江省天台县始丰街道永昌路 109
号。 号。
邮政编码:317200。 邮政编码:3172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86,201,188 元。
--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 新增
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会通过同意增加或者
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
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
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八条 第七条
修改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
-- 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担任法定代表人的 新增
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
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
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
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
-- 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新增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
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
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
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 修改
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 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修改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
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 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
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 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
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 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
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 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
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 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 员。
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 修改
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
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的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 第十三条
产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
作人员。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 修改
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 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
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党支部在公司发挥 供必要条件。
政治核心作用。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未修改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树立智能计量和智能控制领 公司的经营宗旨:树立智能计量和智能控制领 修改
域的标杆,服务好社会。 域的标杆,服务好社会。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
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人工智 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人工智
能应用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 能应用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
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 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
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 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 修改
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 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
售;印刷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电子 售;印刷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电子
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力电子 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力电子
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