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79 证券简称:大叶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4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本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方式,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 4,760,312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47,603.12 万元,
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10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6,503.12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91.56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6,411.5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81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46,411.56
项目投入 B1 21,841.33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45.67
项目投入 C1 2,051.55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68.13
项目投入 D1=B1+C1 23,892.88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13.80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22,632.48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740.46
差异 G=E-F 19,892.02[注]
[注]本期应结余募集资金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差异 19,892.02 万元系本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9,90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存在未置换发行费用 7.98 万元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
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
姚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2023年8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1,970.55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宁波领越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越智能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并用于实施年产6万台骑乘式割草机生产项目,由领越智能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建设该项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596.45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宁波鸿越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鸿越智能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并用于实施年产22万台新能源园林机械产品生产项目。子公司领越智能公司与本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子公司鸿越智能公司与本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及子公司领越智能公司、鸿越智能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372783124750 102,201.50 活期存款,开户主
公司余姚分行 体为大叶股份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33150199524100000780 11,099.68 活期存款,开户主
有限公司余姚支行 体为领越智能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39602001040041451 7,633,815.36 活期存款,开户主
有限公司余姚分行 体为领越智能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8114701012400475469 19,657,448.33 活期存款,开户主
公司宁波余姚支行 体为鸿越智能公司
合 计 27,404,564.8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年产 22 万台新能源园林机械产品生产项目系公司 2023 年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中结合论证当时所处的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而制定的生产项目,一方面公司能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突破产能瓶颈,另一方面公司能顺应市场需求,提高市场份额。然而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到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和公司战略布局的调整,上述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晚于计划进度。公司收购 AL-KO Ger?te GmbH 后,重新进行了战略布局,对现有产能和销售渠道进行了优化整
合,公司园林机械产品结构发生了一定的变化,更多客户需求聚焦于骑乘式割草机产品,而新能源园林机械产品的客户需求并未呈现出显著上升趋势,公司现有产能已能满足目前新能源园林机械产品的订单需求。
此外,考虑到近期国际贸易形势变化的不确定性,本着谨慎投资的原则,为更好的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对“年产 22 万台新能源园林机械产品生产项目”重新进行了研究和评估,认为上述项目在当前市场环境下的投资回报可能无法达到预期水平,是否符合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和发展需要目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公司将结合长远发展需求和战略规划,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状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也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对该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 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6,411.5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51.5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