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79 证券简称:大叶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0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将及时足额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4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760,312张,每张面值为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7,603.12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91.5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411.56万元。本次发行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1,1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6,503.1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23〕381号”《验证报告》。
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以及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
额
1 年产 6 万台骑乘式割草机生产项目 24,545.50 21,970.55
2 年产 22 万台新能源园林机械产品生产项目 13,964.22 10,596.45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4,200.00 13,844.56
合计 52,709.72 46,411.56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
“年产22万台新能源园林机械产品生产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受到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和公司战略布局的调整,上述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晚于计划进度。公司收购AL-KO Ger?te GmbH后,重新进行了战略布局,对现有产能和销售渠道进行了优化整合,公司园林机械产品结构发生了一定的变化,更多客户需求聚焦于骑乘式割草机产品,而新能源园林机械产品的客户需求并未呈现出显著上升趋势,公司现有产能已能满足目前新能源园林机械产品的订单需求。此外,考虑到近期国际贸易形势变化的不确定性,本着谨慎投资的原则,为更好的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决定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年产22万台新能源园林机械产品生产项目”的建设。
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年产6万台骑乘式割草机生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并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公司“年产6万台骑乘式割草机生产项目”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较多不可控因素,主要是受国内和国际环境、募集资金使用等因素影响,基于谨慎性考虑,
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为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公司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相应延期。2025年以来,美国政府多次宣布对进口美国产品加征关税,国际贸易环境不确定性进一步增加。为了应对美国加征关税的影响,公司本次增加大叶墨西哥作为共同实施主体以及增加墨西哥作为实施地点。
综上,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4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及时足额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在授权金额和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了19,9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对这部分募集资金进行了合理安排与使用,未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截至2025年8月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9,9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四、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充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将及时足额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一年期LPR同期基准利率(3.00 %)计算,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大约600万元(仅为测算数据,具体
金额以实际情况为准)。
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单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将及时足额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将及时足额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已归还已到期的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