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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泰医学:关于公司与秦皇岛北戴河新区管理委员会拟签订投资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21

康泰医学:关于公司与秦皇岛北戴河新区管理委员会拟签订投资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869    证券简称:康泰医学    公告编号:2022-014
          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秦皇岛北戴河新区管理委员会

                  拟签订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签订协议为双方针对拟投资项目达成的协议,投资协议项下具体投资事项的实施尚需双方进一步落实,并分别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本协议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拟签订投资协议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面积、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3.协议所涉及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备案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4.协议履行过程中还存在因政府政策变化导致协议修改、取消的风险。协议中的项目投资规模、建设规模、预计产值等数值为计划数或预估数,存在不确定性。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6.公司将根据协议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秦皇岛北戴河新区管理委员会拟签订投资协议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与秦皇岛北戴河新区管理委员会经充分交流和深入沟通,就公司在秦皇岛北戴河新区投资建设康泰医学医疗器械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相关事项达成共识,拟签订投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本次拟签订协议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双方

    甲方:秦皇岛北戴河新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

    (二)拟投资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康泰医学医疗器械产业园

    2.项目内容及规模:新建输液器、注射器、牙科材料等医疗器械生产线、配套设施及康泰医学其它产品的改扩建项目。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 2.3 亿元(包括厂房、设备以及土地出让金等)。

    3.投资和建设进度:项目建设规模共计约 5 万平方米,自取得项目用地使用
权之日起 24 个月内建成投产。

    (三)项目用地

    1.甲方拟为乙方安排使用性质为工业用地的土地约 73 亩,土地使用期限为
50 年,拟供地位置位于北戴河新区恒胜路以西、规划路以东、前程三街以南、规划街以北,具体以规划条件书为准。

    2.乙方于 2022 年 2 月底前,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项目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
权;于 2022 年 3 月底前开工建设。


    3.本宗项目用地只能用于本协议约定的项目,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该宗土地上建设经营本协议约定以外的项目。

    (四)政策支持

    甲方根据国家、省、市现行有关产业支持优惠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向乙方提供优惠扶持政策,支持项目发展。

    (五)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检查、督促项目资金到位、投资规模、开工建设以及建设进度等乙方义务的履行状况。

    (2)若乙方不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甲方有权按照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价格对出让给乙方的土地进行收储。

    (3)承诺按照乙方项目建设时序,及时组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提供项目建设用地,并保证项目用地交付使用时达到“八通一平”(通上水、通下水、通雨水、通电、通路、通讯、通燃气、通宽带、平整土地至设计标高)市政配套至项目用地红线边且相关条件符合项目生产需求。在项目用地红线外,公共的供水、排水、电力、燃气、网络、电视、通讯等水、电、配套工程费用由甲方负责,红线内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确保项目在 2022 年 3 月底前具备开工条件。

    (5)积极协助乙方办理公司注册、土地出让及项目开工、建设等相关手续。
    (6)依据本协议约定向乙方积极、按时、按质兑现优惠政策。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参与本协议约定的项目用地招拍挂。

    (2)有权享有本协议约定的优惠政策。

    (3)投资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标准以及节能、环保、安全等规定;其投资强度、建筑系数、容积率等各项指标应符合秦皇岛市及北戴河新区的相关规定。

    (4)按照本协议列明的建设内容、投资及建设进度、投资规模等实施投资建设行为,并依照本协议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完成项目投资、开工、建设、投产、纳税等义务。


    (5)当甲方监督、检查、督促项目资金到位、投资规模、投资强度、开工建设以及建设进度等乙方义务的履行状况时,乙方须积极配合。

    (6)若乙方不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乙方同意项目用地由甲方优先按照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价格进行收储。

    (7)若项目用地因涉及重大民生工程、规划调整等情况需搬迁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项目用地进行依法收储。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协议规定,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均属违约。除非本协议或法律另有规定,若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采取继续履行协议、赔偿损失等措施,直至解除,并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七)协议终止与修改

    1.若乙方通过招拍挂方式竞买项目建设用地未能成功,本协议即自行终止。协议因此而终止的,双方均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如出现下列情形,导致项目用地闲置,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由双方协商对本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1)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依法修改;

    (2)因国家出台相关政策,需要对约定、规定的规划和建设条件进行修改的;

    (3)因军事管制、文物保护等无法动工开发的;

    (4)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无法动工开发的。

    3.除出现上述情形及本协议约定的情况外,非经双方协议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八)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请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3.如甲、乙双方对土地是否闲置有争议,由甲方协调自然资源部门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确定的程序,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规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进行认定。


    4.如甲、乙双方对投入的投资金额、开工建设规模、投资强度等有争议,从争议发生之日起十日内由乙方委托甲方认可的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予以评估,以评估值为准。

    5.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土地闲置,甲方可以选择由自然资源部门依据《土地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通过行政手段解决,亦可选择依据本协议的约定来解决。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情况

    (一)董事会意见

    2022 年 2 月 1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
秦皇岛北戴河新区管理委员会拟签订投资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与秦皇岛北戴河新区管理委员会就康泰医学医疗器械产业园项目拟签订投资协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该项目投资协议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与秦皇岛北戴河新区管理委员会拟签订康泰医学医疗器械产业园项目投资协议,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本次投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拟签订投资协议事项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签订投资协议事项。

    四、投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为抓住我国医疗器械市场快速发展的机遇期,公司围绕技术创新、产业升级、价值创造开展项目建设与投融资,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本次投资是公司为实现战略目标的具体行动举措之一,北戴河新区作为国家级生命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区,在产业发展、创新创新、投资融资、土地等方面政策环境优良,能够让公司以最快的时间形成产业化能力。医疗器械产业园建成后,能够进一步完善公司产品结构体系和服务功能,增强产业链纵向一体化竞争优势和多业务横向协同水平,提升公司的规模与行业地位,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本次投
资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长远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严格按照协议要求和公司发展战略实施投资,本次投资对公司 2022 年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1.本次拟签订协议为双方针对拟投资项目达成的协议,投资协议项下具体投资事项的实施尚需双方进一步落实,并分别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本协议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拟签订投资协议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面积、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3.协议所涉及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备案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4.协议履行过程中还存在因政府政策变化导致协议修改、取消的风险。协议中的项目投资规模、建设规模、预计产值等数值为计划数或预估数,存在不确定性。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6.公司将根据协议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秦皇岛北戴河新区康泰医学医疗器械产业园项目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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