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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美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05


证券代码:300868            证券简称:杰美特      公告编号:2025-079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美特“)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星期四)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表
决方式在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 1 号楼 42 层多媒体会议室召
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
由董事长谌建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刘胜洪先生、独立董事戴伟辉先生、独立董事康晓阳先生、董事杨美华女士、董事张玉辉先生、董事邵先飞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实现长远发展战略目标,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 18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不超过 2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 2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起 12 个月,在授权期限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由于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可能要求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杰之洋、中创卓越的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因此在上述授信额度有效期内,拟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度预计不超过 4 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本次是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可以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向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及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以及不超过 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使用期限自本议案经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及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持续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提议,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 2025 年度审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品牌建设与营销网络升级项目的进展和资金需求,在不影响该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公司对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进行调整。并结合公司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同意对移动智能终端配件产品扩产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
由 2025 年 12 月 30 日调整至 2027 年 12 月 30 日;同意对品牌建设与营销网络升
级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由 2025 年 12 月 30 日调整至 2026

年 12 月 30 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对外出租资产的议案》

  为提高资产整体运营效率,增加资产收益,公司拟将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华宝路 103 号的杰美特大厦(整栋,含地下室)对外出租。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指派的相关人员对外办理对外出租资产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和其他法律文件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外出租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4)。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家琪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在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
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1号楼42层多媒体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86)。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