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QQ:86259698

300866 深市 安克创新


首页 公告 安克创新: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安克创新: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29

安克创新: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866        证券简称:安克创新        公告编号:2022-078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克创新”)于 2022 年11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为了更好地落实公司发展战略,促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便捷开展和落地,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增加三家全资子公司为“深圳产品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负责办理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事项。

  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事项,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变更,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92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4,1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66.3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271,912.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 144,934,655.9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 257,418.53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 117,535.10 万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20]7-88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深圳产品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46,141.15        46,141.15

  2    长沙软件研发和产品测试中心项目                35,904.43        35,904.43

  3    长沙总部运营管理中心建设和升级项目            19,415.50        19,415.50

  4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40,000.00        40,000.00

                    合计                            141,461.07      141,461.07

  2020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35,000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78%)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0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0-013)。

  2021 年 2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8,000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40.84%)新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球化营销服务和品牌矩阵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期为两年

(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2021 年 3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2022 年 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与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及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36,454.60 万元对募投项目“深圳产品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增加投资,同时就“深圳产品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长沙软件研发和产品测试中心项目”和“长沙总部运营管理中心建设和升级项目”部分投资细项,如研
发设备(含研发模具、样品等)支出、办公设施支出、预备费等进行了适当调整;并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调整了部分募投项目的使
用进度。2022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前述两个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部
分募投项目与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和《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及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174,074.32 万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91,771.11 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理财和利息收入1,544.33 万元);其中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且尚未到期的金额为79,000.00 万元,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2,771.11 万元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

    三、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及原因

  为满足募投项目实际开展需要,高效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并承接公司战略规划需要,进一步有效整合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配置,实现相关业务资源整合和深度发展,公司拟增加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安克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安克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安克智才科技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深圳产品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促进募投项目便捷开展和落地。
  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实施方式,也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四、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1、深圳市安克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HQK297

  成立时间:2022 年 10 月 13 日

  注册资本:1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思敏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 68 区留仙大道 2 号汇聚创新园
1 栋 112

  股权结构:由安克创新 100%控股

  经营范围:其他智能消费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
造;音响设备制造;家用电器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电池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3D 打印服务;家用电器研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电子产品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销
售;音响设备销售;国内贸易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2、深圳市安克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JGLTXH

  成立时间:2022 年 10 月 28 日

  注册资本:1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思敏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洪浪社区洪浪南路 68 号一号楼 A320

  股权结构:由安克创新 100%控股

  经营范围:软件开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家用电器研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研发;3D 打印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电子产品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

  3、深圳市安克智才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JGPK1L

  成立时间:2022 年 10 月 28 日

  注册资本:1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思敏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洪浪社区洪浪南路 68 号一号楼 610

  股权结构:由安克创新 100%控股


  经营范围: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家用电器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3D 打印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电子产品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五、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妥善实施。本次增加系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加后,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将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与拟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新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实行专户管理,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负责办理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事项。

  六、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11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便于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有利于公司的整体规划和合理布局,因此同意公司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负责办理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事项。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11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需
求,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和公司长期发展,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就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点击查看PDF原文]